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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字体: 】【2012-06-15 15:58:14】 【来源:县应急办】 【作者:刘验兵】  【关 闭】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通信突发事故的危害,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本县通信行业,包括联通、移动、联通等运营企业(下称驻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2)较大级别以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1)县政府成立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通信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县政府分管县长
副总指挥:驻县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主要负责同志
    员:电力局、财政局、交通局和有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主管同志。
(2)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联通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县联通公司经理兼任。同时,指挥部下设三个应急保障组:联通通信应急保障组、移动通信应急保障组、联通通信应急保障组,办公地点设在各公司,组长分别由联通、移动和联通公司经理担任。
2.2 职责分工
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制订通信安全应急预案;
(2)接受县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进行应急援助;
(3)组织实施县境内通信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置工作;
(4)研究通信事故应急决策和部署;
(5)督促通信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下达应急指令;
(6)协调各相关单位关系,共同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7)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8)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9)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10)负责通信事故信息收集、整理和新闻发布。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联络和处理;
县联通公司应急保障组职责:负责电信有线通讯和信息网络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县移动公司应急保障组职责:负责移动网络无线通讯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县联通公司应急保障组职责:负责联通网络无线通讯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预测和预防机制
各通迅单位要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防机制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通信保障机构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通信网络的安全通畅。
3.2 预警监测
通信保障机构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并加强对通信网络的日常维护及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 预警预防行动
通讯机构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获得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对可能演变为网间通信事故的情况,应及时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并及时上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级(特别重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包括我县在内的各个县(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数地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级(重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本县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本县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级(较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本县某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本县某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级(一般):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本县某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4.2 预警发布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可以确认并发布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信息。
通信管理机构应根据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通信保障和恢复工作,按照快速、机动、灵活的原则,根据响应的预警级别分别进行处置。
级:突发事件造成多数地区通信故障和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情况,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市通信应急指挥部,由市通信保障指挥部负责协调。
级:突发事件造成本县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或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时,由县通信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市通信保障指挥部办公室。
级:突发事件造成本县内某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发生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级:突发事件造成本县某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2 应急处置
本预案重点考虑发生Ⅱ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4.2.1 信息上报和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和核实,初步判断预警级别后,及时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的,立即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启动本预案时,各通信保障机构应提前或同时启动上下级预案。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启动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并认真做好群众工作。
4.2.2 信息共享
在处置Ⅱ级突发事件过程中,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单位及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
4.2.3   应急保障任务下达
发生Ⅱ级突发事件时,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以电话和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各单位接通知后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指挥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4.2.4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各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收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抢险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
(2)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人和管理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事态严重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岗位待命;
(3)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4)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必要时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
(5)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4.2.5 应急保障任务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4.2.6 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重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7 信息发布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
4.2.8 通讯
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卫星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
后期处置
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2 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积极性,对于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通报表扬;对保障不力,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保障机制,根据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2 应急保障队伍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以满足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6.3 必备资料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具有地图、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物资储备清单和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6.4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县通信保障应急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6.5 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6.5.1 交通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保证应急通信车辆迅速抵达事发地点,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公安、交警及有关乡(镇)确保抢修车辆道路畅通。
6.5.2 电力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保证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应急通信车辆的供电需求,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电力局确保电力供应。
6.5.3 经费保障
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通信应急保障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申请,报县财政和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执行。
附 则
7.1 名词术语说明
(1)通信是指通信网络
(2)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是指献县联通分公司、献县联通分公司、献县移动分公司。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联通公司负责解释。
7.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